语言文字工作机构:
组长:郑继雄(语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主任:黄妙嫦副校长(英语)
副组长:陈兆聪(副校长、化学)、陈翠玲(副校长、生物)、叶桂梅(教导处副主任、语文)、蓝其斌(学生处主任、地理)
语言文字工作专管员:叶桂梅 推普专管员:管钦(语文科组长)
组员:刘文娟(团书记))、张晓宾(历史)、管钦、何俊材(信息技术)、学生会主席、全体语文老师
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建立、健全或调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各级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各项任务,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组织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按照国家语委“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推进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三进”工作(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使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校园用语、用字;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研究,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